“限塑令”還是“賣塑令”?執行不力誰之過
超市賣塑料袋賺得是盆滿缽平,菜市場塑料袋也免費使用,“限塑令”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淪為了“賣塑令”。如此現實,不能不引起社會各方深化反思。從外表上看,“限塑令”名存實亡,甚至淪為“賣塑令”,主要歸因于法令執行無力,執法部門瀆職,違規消費廠家猖獗等因素,但假如深化考慮,卻會發現一些深層次的起因。
重慶君正新型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原為重慶君正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是重慶比較著名的橡膠制品廠。通過對塑料袋收費限制使用,在經濟學上是個常用的方法,但有兩個因素不能不考慮,一是需求價格彈性,彈性大的話,的確有可能大幅度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但彈性小的話,則只能為消費者增加累贅,卻無法減少塑料袋用量。二是消費者付費以后,會產生代償心理,使用起塑料袋來反而會更理直氣壯,從本質上講,是與禁塑令的環保宗旨背道而馳的。同時,“限塑令”之所以在執行中有艱難,還有一個重要起因在于配套措施的缺席。目前“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較大的難點是代替品環保購物袋價格太高,消費者難以接受。多數代替品均勻售價3到5元,有的層次更高,定價為15元。能夠想見,這樣的價位很難讓普通人接受。
重慶橡膠廠,重慶橡膠,充氣橡膠制品廠,重慶橡膠制品有限公司方向錯了,就不可能收到預期之效。“限塑令”的生效有賴于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有賴于政府的引導和藹意的政策。但事實是,禁塑令公布七年來,我們只是在每年特定的工夫才會因為媒體的回憶才想起這條法令,其他工夫則默默無聞。筆者以為,要處置目前“限塑令”所面臨的窘境,政府除了要做好相關宣傳引導外,還應嚴格控制消費環節,打擊違規消費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嚴格監控批發、零售、消費等環節。政府職能部門要組織科技人員鉆研和開發塑料袋的代替品,并以財政補貼的模式支持消費環保購物袋的企業,使其出廠價格降下來。
關于商家而言,也有責任和義務讓利于消費者,盲目禁售塑料袋。除此之外,還要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歷。在這方面,中國能夠向愛爾蘭學習,由稅務部門負責對塑料袋征收高于其采購本錢的環境稅,通過增加購置本錢、傳送環保信息和強化政府部門責任來更有效地克制塑料袋消費。總而言之,只有嚴格執法、政府承擔責任、以及商家讓利的多種合力,能力避免“限塑令”淪為“賣塑令”,限塑令能力深化民心,較終收到治本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