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華硫化機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
2月26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布告稱,應印度企業Larsen & Toubro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此次調查產品不包括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本案波及印度海關編碼8477510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個月),侵害調查期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的特殊狀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7天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郵件發送至:adg13-dgtr@gov.in、adv11-dgtr@gov.in、dd18-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揭示,凡在傾銷調查期(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間向印度出口過輪胎硫化機(Tyre Curing Presses)產品的企業,即為涉案企業。
如有應訴相關問題,可咨詢中橡協技經委&公共關系部(010-84913995)。
新聞鏈接:
2008年10月16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輪胎硫化機停止反傾銷立案調查。
2010年1月8日,印度正式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CIF10%的反傾銷稅。
2011年5月23日,應Ralson India Ltd.的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硫化機停止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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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4日,印度財政部接受印度商工部所作出的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結果,將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
2012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硫化機作出反傾銷期中復審終裁,將用于自行車輪胎的六層硫化機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
2016年3月29日,印度第二次延長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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