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化學為聚氨酯價格壟斷案墊付8.35億美元
陶氏化學為聚氨酯價格壟斷案墊付8.35億美圓
陶氏化學所波及的這樁訴訟案肇始于2005年,包括陶氏化學、巴斯夫及亨斯邁在內的多家化學公司被聚氨酯的下游客戶指控,認為它們自1990年代以來人為支配聚氨酯價格。在這些化學公司中,陶氏化學是惟一未與集體訴訟者未達成和解的。
路透社報道稱,2006年,拜耳同意支付5500萬美圓和解此案;2011年,亨斯邁和巴斯夫也別離同意以3300萬及5100萬美圓的代價完成和解。
2013年,陶氏化學曾被堪薩斯州聯邦陪審團認定,在聚氨酯價格壟斷案中負有責任,并被處以4億美圓的罰款。而由于反壟斷條款,罰款金額進步至12億美圓,隨后又被降至10.6億美圓。陶氏化學已就此案向較高法院提起申訴,稱這項判決違法了集體訴訟法中的多項條款。
而大法官斯卡利亞的逝世,打亂了陶氏化學的方案。自1986年被共和黨總統里根任命上任以來,斯卡利亞已擔任大法官長達30年。這位激進派法官在2月13日忽然逝世,常年79歲。其逝世后,較高法院的格局變成了激進派和自由派4:4的局面。
在斯卡利亞離世后,陶氏化學失去了改變此前判決的關鍵一票。斯卡利亞反對針對公司的集體訴訟案,并希望盡量減少這類案件的數量,他被認為會支持陶氏化學的申訴。
據悉,斯卡利亞的缺席將對集體訴訟案件的判決產生重要影響,涉事公司在申請此類案件司法復核時必需更加小心。換言之,對公司而言,斯卡利亞的逝世增加了它們在集體訴訟案上獲勝的難度。